實習生待遇不及外傭 機構輕視易錯失人才

2013年5月4日  紀曉風 獨眼香江

馬克思曾經提及唯物論,意指人通過自己的物質實踐活動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而人自身也在這種實踐活動中得到改造,獲得自己新的質量和素質。直至到二十一世紀,人還是離不開要實踐。雖然實踐未必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起碼形而上的真理就不是),但實踐畢竟是檢驗「實用知識」的主要標準。不論是醫學院的準醫生們、教育學院的準老師們,甚至新聞學院的準記者們等,都需要經過實習,真正學以致用。

香港青年動力協會昨天公布「大學生暑期實習計劃問卷調查」結果,受訪的全職大學生中,實習期間的每月工資中位數只有3600元,時薪更可低至21元,比外傭還低,連日常支出也未必負擔得到,令這個實踐、自力更生,仍然帶着父母的「零用錢」。
有學界人士向老紀透露,其實機構亦可透過實習「揀蟀」,但他們卻不重視實習的機會,令自己也失去選擇良將的好時機。
香港青年動力協會(下稱青動)昨天發布在4月進行的「大學生暑期實習計劃問卷調查」結果。調查結果發現,雖然多數大學生認為暑期實習有助提升自己的競爭力及畢業後的就業機會,但不少暑期實習生所得的工資,並不足以應付膳食和交通開支,顯示現時實習生的待遇極差。
青動在是次調查中,訪問了300名全職大學生,有三分二人認為實習有助了解行業情況和增加工作經驗等,但只有三分一受訪者有參與實習。然而,就算有參與實習的學生,約兩成人(17.2%)更沒有工資。而大學生在實習期間的每月工資中位數只有3600元,每小時的工資更可低至21元。
老紀嘗試以調查的中位數3600元計算,按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即時薪是22.5元。假設一名住在上水的大學生要到中環的公司實習,交通費每天要18.4元(此乃學生優惠,巴士並沒有),如要在外吃早餐及午餐,以一般翠華的價錢,兩餐大約100元,180元一天的薪金,只剩下61.6元。扣除這些「成本」,實習生每個小時實際淨賺7.7元,連基本的生活、消費都成問題。但是,低處還未算最低,以老紀所熟悉的傳媒行業為例子,兩年前某一間電子傳媒的實習記者,每天的「薪金」是30元,每個月工作20天,即月薪只有600元,連食飯錢都不夠。雖然該電子傳媒近兩年已將實習薪金調高至每月2000元,平均每天約100元,比之前的情況好像好了很多,但面對「通脹猛於虎」、生活水平極高的香港社會來說,似乎亦無補於事。
實習薪金不足支付生活費
這些實習薪金究竟有多低?老紀再以外傭的薪金為例,2012年,政府已規定外傭的最低月薪由3740元調高至3920元,膳食津貼又由現時每月最少775元,加至875元。月薪加上膳食津貼,共合4795元。不用老紀多言,數字會說話,就算以實習生的中位數計算,外傭的人工亦高出1195元。一個經過學校專業訓練的實習生,工資竟然連一個外傭都不如!
無奈地,實習生的薪金是法定最低工資的豁免範圍內。根據勞工處的《最低工資條例》,有關大專實習豁免,就是「容許工作少於59天的大學實習生可獲豁免,即毋須受最低工資法例限制」。而且,只要是專上學生,不論做的工作,是學校需要的,還是自己出外尋找的,有關工資亦不會受到《最低工資條例》之保障。
但是,必須搞清楚什麼是實習?實習的意義又是為何?顧名思義,實習者,實而習之,實習生就是通過工作的實踐中學習,獲得經驗,使他們能將課堂上學到的有關知識、理論,在工作中實踐起來。要知道,這些實習生並不是無相關技能及知識,他們只是欠缺一個工作機會。而且,實習生的工作時間與一個全職的員工無異,工作性質亦類同,或者實習生不能做一些較複雜的工作,但是原則上,他們與一個全職的員工無異。然而,為何實習的薪金有如此大的落差?
老紀不是說實習生一定要享有正式員工的薪酬待遇,亦同意如果擁有真正的實習機會,多少錢還是其次。不過,問題恐怕在於香港僱主大多相信「每個人都有個價」,實習生薪酬偏低,難免令人懷疑香港僱主是否認同值得栽培實習生。
負責是次調查的青動副會長郭偉強認為,大學生「貼錢返實習」的情況普遍,建議政府加強對大學生參與實習的支援,例如教育局撥款予大專院校,由院校向實習生發放獎學金;勞福局對提供實習機會的企業作出補貼,鼓勵企業增聘實習生,保障實習生的基本待遇等。
郭偉強的說法不無道理,於一岸之隔的台灣,當地的教育局就是為了協助大專畢業生及早至企業職場實習,早於2008至2009年間實施《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方案》,實習的薪金全數由政府補貼,薪金為22000元新台幣(折合約5776港元),另有4190元新台幣(折合約1100港元)的勞健保費。相比起本港的實習生,實在有過之而無不及。
貼錢實習情況普遍
老紀問過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他表示實習是以學習為目標,實習對於學生來說「的確有幫助」。雖然他們的「基本勞動」等於全職工作,理論上應該有「咁上下的人工,可以讓學生應付到基本生活」。但是在學校的立場,「不能夠逼這些機構加人工,這是很困難的事」,他更指學生一直要「存錢做實習」。而且,一些機構的有關職位是為實習生而設,他可以理解這是僱主的額外支出。他又假設,就算實習的薪金受到最低工資的規管,到時僱主「不一定要請實習,因為他們有更好的選擇」。他又擔心,如果有政府資助,那麼「機構就會相應減少薪金,解決不了問題」。
更有學界人士向老紀透露,學生和學校都是處於被動、無奈的角色,他們可以做的,只是「盡量給學生有多點選擇」。然而,其實學生實習的同時,這也是給機構「揀蟀」的好機會,讓他們選擇「下一班接班人」。但是,不少的機構「根本不着緊實習學生,連他們自己都不知會做多久」,他們看不到實習生有這樣的價值,一直給予實習生極低的人工,「自然就會失去不少機會」,造成「雙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