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社區劇場的文化建設

2012年5月16日 信報
香港藝術發展局2008年底出版的第四期《藝萃》,公布了本港2006至07年度獲政府資助劇團的觀眾分布:劇場演出觀眾人次佔全年總五十八萬人次的47%,即大約二十七萬人次,而教育及社區演出的觀眾佔46%,餘下的7%則來自海外演出。早於1992年筆者曾調查劇場演出觀眾人次,亦於1998年分析國際劇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的數據,兩次得出的結果介乎二十五萬與三十萬之間。換言之,由1990至2007年的十七八年間,本港劇院觀眾並沒有什麼增長,反而劇院外的觀眾數字令人驚喜【註】。
以觀眾為中心
當然,這些「劇院外」的數字不會一下子產生出來,反而說明了本港過去對這類型劇場的忽視。教育演出比較容易區分,大凡與學界有關的製作,都被如此辨認。至於社區演出,界線就比較含糊。2000年前市政總署有延聘藝團到各區作街頭演出的做法,如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把計劃提升,把它叫做「社區文化大使」,其中有在全港遍開工作坊、設帳授徒者,或是以娛樂性節目作巡迴演出者,都稱自己為文化大使。筆者任康文署社區演藝小組委員時,曾鼓吹改善「文化大使」的形象,增加其「文化建設」的功能。在殖民地時代,香港政府並不鼓勵具本土文化意識藝術的發展,只注重西方高雅藝術的推廣,以鞏固其統治。因此,「劇院內」的節目被認定為主流,娛樂性的「街 Show」只是點綴,所以難免被人忽視。事實上,最草根的「社區劇場」,如果做得好,可以有很大的「文化建設」的效應。
從劇場的發展角度分析,由原始的祭祀儀式到Augusto Boal的 Theatre of the Oppressed(被壓迫者劇場),道理如出一轍,內涵都具社群性:觀眾最關注的事情,就成為演出者的題材。或許可以這麼說,劇場與觀眾「同一鼻孔出氣」。劇場也可以幫助一些弱勢社群,明瞭一些事情的本質,為他們發聲。這樣一來,與其說拓展觀眾,劇場反而變成以觀眾為中心的一種服務。如果觀眾都來自同一背景,參與同一個劇場製作,享受其中樂趣,或獲得啟發,那麼一種較具深層意義的「社區劇場」就出現了,與文化建設的目標也比較接近。
擇吉開張大展拳腳
由今年4月開始,香港戲劇工程成為康文署北區大會堂的「場地夥伴」。在日前舉行的「擇吉開張」節目中,有恒生管理學院「從文字到舞台」課程的學生,演出取材自真人真事的《北區故事》四齣短劇,包括:(一)關於上水彩園村精神病患者殺害看更的個案;(二)圍村傳統婚嫁的演繹;(三)上水一帶水貨客的狀況;(四)新移民嫁錯丈夫的故事。描述水貨客的劇名叫《交易蝗國》。水貨客的運作都很隱蔽,同學為了採風,曾經親身犯險,向拆家冒認想「入行」而經歷了一些頗為難忘的場面。在演出的末段,同學提出了他們對水客的評語,他們說:「水貨客已經滲入了上水,成為上水社區的一部分。表面上,大家都好似互不相干,到底我們是接受了他們或者是容忍他們呢?」演出以Rap Talk作結,演員說:
「你哋眼甘甘望住晒做咩啫?
我真金白銀畀錢買㗎!
咪以為我偷,當我係賊仔至得㗎!
班人噏得就噏,物價上升又賴我哋抬高個價。
你哋又唔係唔知而家大陸的食品安全,
食到頭又大,又生石。
一場同胞,你哋緊張啲乜?你哋食得晒咩?」
恒生管理學院同學的劇本與演出,當然未臻職業水準,但都具備社區劇場的雛形。在座的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系榮休講座教授李沛良博士指出,四套短劇中以《交易蝗國》與民生牽涉最廣,最具社會性。
本港舞台劇的發展到了今天,必須更趨多元化而不能只顧劇場內的主流演出。「社區劇場」的價值,用新加坡郭寶崑先生的話語,在於回歸戲劇的「本體生命」;劇場從生活而來,又回到生活,提升個人與社群的質素,有文化建設的功能。
作者為香港戲劇工程藝術總監
註 藝展局近年每年發表演藝觀眾數字,去年劇場觀眾已達七十八萬人次,可惜分類已變為戲劇形式如音樂劇等,而非根據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