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 Pao Daily News D04 | 副刊世紀 |
世紀.HK Culture | By 黃英琦 2012-04-13
在特首選舉期間, 三位特首候選人的政綱均支持成立文化局,文化界普遍叫好
,甚至非常振奮;如今文化局快要成立了,身邊的文化界朋友卻有點忐忑,擔
心文化局的定位,擔心局長能否守護文化自由自主等核心價值,也憂慮文化局
在涵蓋創意產業後變得市儈,只重視有產值的文化,不支持藝術發展。與其焦
慮,倒不如盡快行動,由民間主導議程,積極參與討論「我們需要怎樣的文化
局」。就讓我先在世紀版拋磚引玉。
十二年前,兩個市政局消失,決策權收歸民政事務局,但政策的佈局、傾斜和資源分配幾乎沒變,文化仍是「沒有政策的政策」,重演藝而輕視藝和文學,有執行部門但缺乏大腦和智庫,有文化硬件卻忽略人才軟件,有建設文化區的宏念但不見周詳計劃和發展策略。文化事務隸屬雜項事務繁多的民政事務局,稱為「文化科」,由一名副秘書長統領,下設三名首席助理秘書長,人手少得可憐。
此外,三年前,為了推動創意產業,政府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設立「創意香港」辦公室,推動創意經濟發展;但創意香港總監的職級在副秘書長之下,撥款守則有太多的「不准」,只能墨守成規,未能做到開拓和創新。
估計未來的文化局規模不會大,應由現時的民政局文化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創意香港,以及康文署的演藝、博物館和圖書館服務部分組成。我認為文化局應包括公共空間、廣播政策、文物保育、文化旅遊、藝術教育等範疇,但這都是跨越不同政策的議題,先要其他政策局首肯,有點難度。在這背景下,我有以下關注。
一、對內,文化局有沒有協調力
龍應台教授當台北市文化局長時,曾為老樹撐腰,不惜趕到擴闊道路的現場,站在老樹前與工務部門的推土機對峙。受了這一幕的影響,我多年來對「文化局長」的想像,是一個有人文思維、有堅持,但在別人眼中卻有點瘋狂的人物。香港政府從來重物質重經濟,文化局長作為「非物質」的文化藝術「捍衛者」(champion),可能會遭同僚白眼,或被人敷衍,但文化就在生活中,要推動文化發展,必須在其他部門「借力」。
要為藝術家爭取更多的廉租工廈作為生產基地,文化局要「求助」發展局和房委會;要活化街道文化,文化局要與規劃署、路政署、市建局等合作,讓舊區重建不會影響社區的文化網絡和街道佈局,摧毁社區經濟;要促進文化創意產業,重視設計和原創,政府在招標和採購都要改變現行「價低者得」的政策,文化局要說服政府物流服務署;要發掘社區文化特色,吸引旅客,文化局要拉攏旅遊發展局一起提升這些旅遊「產品」;要讓藝術進入教育的核心而不是徘徊在「課外」的邊緣位置,文化局要令教育局和數百位校長改變思維,認同藝術教育的重要,讓更多藝術家進入學校。
梁振英政綱說明什麼
候任特首梁振英的文化政綱中有這麼一條:「政府提供誘因,把文化因素作為賣地條件,要求發展商在商場預留空間提供文化藝術、書城、展覽和表演活動場地」。這是文化界爭取多年的建議。若能夠落實,可令消費主導的商業空間,滲入文化氛圍。但這建議涉及公帑,文化局需要地政總署同意,才有機會在某些拍賣或勾地中,加設發展商視為「豬頭骨」的「文化條款」,但條款會否拖低土地的拍賣價,減低庫房收入,影響周邊樓價?若政黨也反對,文化條款最後會否「被妥協」?
文化局的設立是個範式轉向(paradigm shift),但只有文化局孤獨的「轉向」是沒意思的,若文化界要求文化局兌現梁振英的政綱,必須針對整個政府,要求它以文化視角審視相關政策,其他政策局也要與文化局一起轉向,在經濟發展與文化社會環境之間找出新的平衡點。除了政府部門,文化局與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之間,應有怎樣的關係,也有點撲朔迷離。今天的西九管理局主席是政務司司長,民政局的角色只是監察西九,要求管理局按條例規定向民政局提交報告。有了文化局之後又如何?
二、對外,文化局會不會改變撥款習慣
文化局的持份者,最關心的是資源分配,但資源永遠不會足夠。龍應台教授曾在〈文化政策是為了什麼〉(2005) 這樣寫:「……坐在凝重的府內預算會議裏,我看着手上的預算書:台北市的文化局預算是工務局的十六分之一,教育局的四十八分之一,市府總預算的百分之零點八……你要怎麼說,才能說服人們,文化不是可有可無的餘興和奢侈品……」
在2011 至2012 年度,香港政府在藝術方面的總開支為28.2 億元,相當於政府總開支的百分之一,是教育局年度開支682 億的二十四分之一。28.2 億元只是民政局的經常開支。若加上去年的文化基本工程開支約8.6 億(改建油麻地戲院和高山劇場)、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藝術部分的15億、粵劇發展基金的7000 萬、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的216 億,還有「創意香港」專責辦公室的行政開支數千萬、電影發展基金3 億、創意智優計劃3 億,政府投放在文化及創意產業方面不算「孤寒」,但為何民間仍有怨氣?是因為每年花約30億元,卻未能對藝術生態創不同和有正面效應。
撥款的行政「門檻」
撥款機制太量化,也太僵化:康文署的心態是節目買辦,最介意票房;藝發局較重視實驗性,但又永不會支付申請金額的全數; 「創意香港」辦則太「驚青」和自保;申請電影發展基金要填的表格之多,嚇壞不少電影人。在「有始有終」的項目主導下,香港的特色是有大大小小的無數文化活動,主辦單位可以量化參加者人數,但許多活動只是蜻蜓點水,點到即止。這樣日復日、年復年,錢繼續燒,但都不是藝術界能留下作發展、研究和紀錄的資源,經驗未能累積。
資深藝術家說,今時今日的藝術生態環境比十年前差,項目資助「鋪鋪清」。牛棚藝術村近年簽的是三個月租約,藝團常被「下一季能否留低」的憂慮籠罩。隨着工廈被活化,工廈租金節節上揚,工業區變綜合發展區,其轉型正在動搖藝術界的生產基地。連康文署的設施也老化了,但地區文娛中心的維修被列為丙級工程,香港已多年沒有新的文化設施,大家都在等待西九、等待西九……
我們不能再等了
文化局的形象暫時很模糊,需要文化界和公民社會共同塑造,無奈文化界在八年前西九一役之後似乎未能再凝聚起來,由下而上建立共識。年輕的藝術工作者對前景有許多擔憂,但對政策討論不感興趣,缺乏當年「西九民間評審聯席」的勇猛和聲勢。
文化局的成立是大家期待已久的事,必須發聲並主導討論,影響政策,改革撥款機制,推動藍圖的建立。我們不能再等了。
(標題為編輯所擬,原題為「文化局的內與外」)
文.黃英琦(香港當代文化中心總監
世紀.HK Culture | By 黃英琦 2012-04-13
在特首選舉期間, 三位特首候選人的政綱均支持成立文化局,文化界普遍叫好
,甚至非常振奮;如今文化局快要成立了,身邊的文化界朋友卻有點忐忑,擔
心文化局的定位,擔心局長能否守護文化自由自主等核心價值,也憂慮文化局
在涵蓋創意產業後變得市儈,只重視有產值的文化,不支持藝術發展。與其焦
慮,倒不如盡快行動,由民間主導議程,積極參與討論「我們需要怎樣的文化
局」。就讓我先在世紀版拋磚引玉。
十二年前,兩個市政局消失,決策權收歸民政事務局,但政策的佈局、傾斜和資源分配幾乎沒變,文化仍是「沒有政策的政策」,重演藝而輕視藝和文學,有執行部門但缺乏大腦和智庫,有文化硬件卻忽略人才軟件,有建設文化區的宏念但不見周詳計劃和發展策略。文化事務隸屬雜項事務繁多的民政事務局,稱為「文化科」,由一名副秘書長統領,下設三名首席助理秘書長,人手少得可憐。
此外,三年前,為了推動創意產業,政府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設立「創意香港」辦公室,推動創意經濟發展;但創意香港總監的職級在副秘書長之下,撥款守則有太多的「不准」,只能墨守成規,未能做到開拓和創新。
估計未來的文化局規模不會大,應由現時的民政局文化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創意香港,以及康文署的演藝、博物館和圖書館服務部分組成。我認為文化局應包括公共空間、廣播政策、文物保育、文化旅遊、藝術教育等範疇,但這都是跨越不同政策的議題,先要其他政策局首肯,有點難度。在這背景下,我有以下關注。
一、對內,文化局有沒有協調力
龍應台教授當台北市文化局長時,曾為老樹撐腰,不惜趕到擴闊道路的現場,站在老樹前與工務部門的推土機對峙。受了這一幕的影響,我多年來對「文化局長」的想像,是一個有人文思維、有堅持,但在別人眼中卻有點瘋狂的人物。香港政府從來重物質重經濟,文化局長作為「非物質」的文化藝術「捍衛者」(champion),可能會遭同僚白眼,或被人敷衍,但文化就在生活中,要推動文化發展,必須在其他部門「借力」。
要為藝術家爭取更多的廉租工廈作為生產基地,文化局要「求助」發展局和房委會;要活化街道文化,文化局要與規劃署、路政署、市建局等合作,讓舊區重建不會影響社區的文化網絡和街道佈局,摧毁社區經濟;要促進文化創意產業,重視設計和原創,政府在招標和採購都要改變現行「價低者得」的政策,文化局要說服政府物流服務署;要發掘社區文化特色,吸引旅客,文化局要拉攏旅遊發展局一起提升這些旅遊「產品」;要讓藝術進入教育的核心而不是徘徊在「課外」的邊緣位置,文化局要令教育局和數百位校長改變思維,認同藝術教育的重要,讓更多藝術家進入學校。
梁振英政綱說明什麼
候任特首梁振英的文化政綱中有這麼一條:「政府提供誘因,把文化因素作為賣地條件,要求發展商在商場預留空間提供文化藝術、書城、展覽和表演活動場地」。這是文化界爭取多年的建議。若能夠落實,可令消費主導的商業空間,滲入文化氛圍。但這建議涉及公帑,文化局需要地政總署同意,才有機會在某些拍賣或勾地中,加設發展商視為「豬頭骨」的「文化條款」,但條款會否拖低土地的拍賣價,減低庫房收入,影響周邊樓價?若政黨也反對,文化條款最後會否「被妥協」?
文化局的設立是個範式轉向(paradigm shift),但只有文化局孤獨的「轉向」是沒意思的,若文化界要求文化局兌現梁振英的政綱,必須針對整個政府,要求它以文化視角審視相關政策,其他政策局也要與文化局一起轉向,在經濟發展與文化社會環境之間找出新的平衡點。除了政府部門,文化局與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之間,應有怎樣的關係,也有點撲朔迷離。今天的西九管理局主席是政務司司長,民政局的角色只是監察西九,要求管理局按條例規定向民政局提交報告。有了文化局之後又如何?
二、對外,文化局會不會改變撥款習慣
文化局的持份者,最關心的是資源分配,但資源永遠不會足夠。龍應台教授曾在〈文化政策是為了什麼〉(2005) 這樣寫:「……坐在凝重的府內預算會議裏,我看着手上的預算書:台北市的文化局預算是工務局的十六分之一,教育局的四十八分之一,市府總預算的百分之零點八……你要怎麼說,才能說服人們,文化不是可有可無的餘興和奢侈品……」
在2011 至2012 年度,香港政府在藝術方面的總開支為28.2 億元,相當於政府總開支的百分之一,是教育局年度開支682 億的二十四分之一。28.2 億元只是民政局的經常開支。若加上去年的文化基本工程開支約8.6 億(改建油麻地戲院和高山劇場)、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藝術部分的15億、粵劇發展基金的7000 萬、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的216 億,還有「創意香港」專責辦公室的行政開支數千萬、電影發展基金3 億、創意智優計劃3 億,政府投放在文化及創意產業方面不算「孤寒」,但為何民間仍有怨氣?是因為每年花約30億元,卻未能對藝術生態創不同和有正面效應。
撥款的行政「門檻」
撥款機制太量化,也太僵化:康文署的心態是節目買辦,最介意票房;藝發局較重視實驗性,但又永不會支付申請金額的全數; 「創意香港」辦則太「驚青」和自保;申請電影發展基金要填的表格之多,嚇壞不少電影人。在「有始有終」的項目主導下,香港的特色是有大大小小的無數文化活動,主辦單位可以量化參加者人數,但許多活動只是蜻蜓點水,點到即止。這樣日復日、年復年,錢繼續燒,但都不是藝術界能留下作發展、研究和紀錄的資源,經驗未能累積。
資深藝術家說,今時今日的藝術生態環境比十年前差,項目資助「鋪鋪清」。牛棚藝術村近年簽的是三個月租約,藝團常被「下一季能否留低」的憂慮籠罩。隨着工廈被活化,工廈租金節節上揚,工業區變綜合發展區,其轉型正在動搖藝術界的生產基地。連康文署的設施也老化了,但地區文娛中心的維修被列為丙級工程,香港已多年沒有新的文化設施,大家都在等待西九、等待西九……
我們不能再等了
文化局的形象暫時很模糊,需要文化界和公民社會共同塑造,無奈文化界在八年前西九一役之後似乎未能再凝聚起來,由下而上建立共識。年輕的藝術工作者對前景有許多擔憂,但對政策討論不感興趣,缺乏當年「西九民間評審聯席」的勇猛和聲勢。
文化局的成立是大家期待已久的事,必須發聲並主導討論,影響政策,改革撥款機制,推動藍圖的建立。我們不能再等了。
(標題為編輯所擬,原題為「文化局的內與外」)
文.黃英琦(香港當代文化中心總監